各位享受公费医疗的教职工、学生: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全面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公费医疗报销事项和就近医疗的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学校没有解除校园封闭之前,暂停公费医疗报销,2019年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限顺延,恢复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就近医疗的补充事项:
(一)享受公费医疗的师生在就近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要提前到校医院开转诊单。
(二)享受公费医疗的师生在就近医疗机构就医(包括京外就医),只限门急诊和急诊住院治疗,非急诊住院仍需在合同医院和
昌平校区
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